《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》根据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干扰、污染和安全隐患程度,将工业用地分为三类:
一类工业用地(M1):
对居住区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、污染和安全隐患,包括生产规模较小的工业用地,如电子工业、缝纫业、手工业制造业等
二类工业用地(M2):
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、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,如食品工业用地、医药制造业用地、纺织工业用地等。
三类工业用地(M3):
严重干扰和污染生活环境和公共设施的工业用地,如采矿业、冶金业、大中型机械制造业、化学工业等。
此外,为满足传统产业向高科技、协同生产空间、联合生产空间、总部经济、2.5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,近年来,政府在三类工业用地之外衍生出新的工业用地(M0)。范围界定为集R&D、创意、设计、中试、无公害生产及相关配套服务等创新产业功能为一体的用地。








